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共同修订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有关事宜通知。
通知从认识意义、建立体系、明确责任、全过程管理、加大惩戒、加强监督、发挥平台作用、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开展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与合作交流这十个方面提出要求,以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环境,促进传承创新。
其中第八方面要求,推动中医药科研诚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积极推动建设中医药行业科研诚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构建基于科研全生命周期的学术诚信服务体系。做好科研诚信建设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和跟踪,建立科研失信行为清单,逐步实现中医药科研诚信信息在中医药行业内外一定范围、一定权限的共享共用。鼓励开发适用于中医药科研信用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构筑起集期刊、图书、图片查重及AI写作检测、异常投稿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为开展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提供支持,为广大学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防护。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避免因误用、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科研诚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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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相关链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