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部署,到2030年,初步构建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人工智能+药品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算力支撑底座更加集约高效,形成满足监管智能化需要的高质量数据集、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政务服务等场景中有效应用,人机协同效率显著提升,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基本形成数智驱动、智能敏捷、自主可控、生态协同的智慧化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意见》根据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及相关文件要求,提出了五项筑牢基础支撑的重点任务,包括推进药品监管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支撑体系、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内容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