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部署,到2030年,初步构建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人工智能+药品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算力支撑底座更加集约高效,形成满足监管智能化需要的高质量数据集、垂直大模型和智能体,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政务服务等场景中有效应用,人机协同效率显著提升,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基本形成数智驱动、智能敏捷、自主可控、生态协同的智慧化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意见》围绕人工智能赋能药品监管并聚焦重点场景,提出了七大重点方向,包括构建人机协同智能审评审批体系、提升全链条智能化监管能力、推动风险监管体系数智升级、推进检查执法智能化规范化、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促进监管与产业数智化协同发展,以保障数智赋能监管改革落地生效。


《意见》根据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及相关文件要求,提出了五项筑牢基础支撑的重点任务,包括推进药品监管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应用支撑体系、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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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26-04-08    访问总数: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