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一批科研失信行为及处理结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部分科研失信行为的公开通报(第一批)》(以下简称《通报》)。涉及代写代投、买卖论文、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篡改实验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类型失信行为。

《通报》点名了10起科研失信行为,并公布了调查结果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记入医院科研诚信失信档案;一定期限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对认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针对其科研不严谨行为,予以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通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和广大医学科研人员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底线意识的重要性,以通报的科研诚信违规案件为警示,切实增强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为健康中国和科技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相关链接:关于部分科研失信行为的公开通报(第一批)

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司


发布日期: 2026-04-14    访问总数: 60